县司法局:人祸无情 调解有情

创建时间:2025-04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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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月28日,南乐县谷金楼镇某村村民高某将写有“司法为民暖人心,不辞辛苦解民忧”的锦旗送到谷金楼司法所负责人的手中,再三表示感谢。

  原来,高某的儿子高某某去年10月份在广州打工时不慎坠落,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后雇佣单位第三方一次性赔偿给死者高某某260万元赔偿金。就该如何分配赔偿款,高某夫妇与儿媳罗某产生了分歧,多次找中间人说和未果,遂高某到司法所申请调解。

  谷金楼司法所迅速了解情况,罗某表示三个子女中大女儿有残疾,二女儿和儿子都在上学,后为儿子在县城买房,加上料理后事的费用,赔偿款所剩无几。调解员劝说罗某,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赔偿金中原本就有老人的赡养费用及其他费用,如果老人起诉到法院,法院将会判决给予高某部分赔偿金。劝说罗某为了孩子考虑尽量不要闹到法庭,高某也表态拿到赔偿金,也会以后给孩子用。经多次调解,罗某同意给付老人38万元赔偿金。高某夫妇想要更多的赔偿,调解员又对高某夫妇做工作,虽然与预想的数额有差距,但是与孙子女的亲情是一辈子的,不如双方各退一步。

  经过耐心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。签订协议后,罗某当场按协议履行转账给高某,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,高某夫妇感叹道,调解帮了大忙了,使我们与儿媳、孙子的亲情永在,真是人祸无情,调解有情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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